教育应用市场乱象丛生 八部门联合发文规范教育App( 六 )

《意见》提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地方实际,会同网信等职能部门探索本地区教育移动应用的推荐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教育移动应用的评议,形成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报教育部。选用也应当充分尊重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并严格选用标准、控制数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负担。中小学学习类教育移动应用应当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双审核”制度。

在进校方面,《意见》推荐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对于承担招生录取、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重要业务的教育移动应用,原则上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行运行管理。确需选用第三方应用的,不得签订排他协议,或实际由单一应用垄断业务。鼓励高校联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优化公共服务。

教育专家熊丙奇对此表示:“此前,针对教育类APP存在的问题,有的地方教育部门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禁止学校老师用APP布置作业,这显然不是好的办法,因为有的学科(如英语)用APP布置作业,是可以提高作业效率的,此次发布的《意见》也充分肯定教育类APP的价值,称其在提高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和兴趣发展、优化师生体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合适的办法是,把选用教育APP的权利交给教师、学生和家长,由学校教师委员会论证是否要用教育类APP,怎么结合学科教学使用APP,并充分听取学生和学生家长意见。这样,教育类APP会重视提高质量,来赢得学校与学生、学生家长的信任。这也是避免推荐变强制推荐,‘自愿’变‘被自愿’的基本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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