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行下效!国企领导纵容下属挪用公款5千多万,而他自己也不干净

9月3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广西东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投集团)原总经理助理、防城港市东湾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湾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总经理唐军喜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和受贿罪一案,在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

2008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唐军喜作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在东投集团、东湾公司管理工作期间,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并且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30余万元人民币,应当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和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唐军喜于23岁便开始在防城港海洋运输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任职为东湾公司的财务主管、2009年任职为东投集团财审部经理、2017年3月起任职为东投集团总经理助理、东湾公司总经理。

在国企任职近三十年,唐军喜心中的欲望却随着职务的晋升、权利的增大而膨胀。他本该肩负企业发展重任,最终被欲望蒙蔽双眼、迷失了方向,掉进腐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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