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行下效!国企领导纵容下属挪用公款5千多万,而他自己也不干净( 三 )

东窗事发,最终坐在被告席上

2018年6月,唐军喜因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受贿罪被防城港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在监察委调查期间,唐军喜供述了犯罪事实。2018年9月经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同日由防城港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该案经上级检察机关指定,交由港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军喜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展开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唐军喜作了最后陈述。案件将择期宣判。

检察官说案

承办检察官表示,唐军喜在国企长期担任要职,被党和国家寄予重任。但其无视法纪、以权谋私,沦落到今日地步。其自身所作所为可能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危害、会导致何种后果,想必他心中早有眉目。可为什么他仍旧执迷不悟、一意孤行呢?究其原因,是唐军喜忘却了身为党员、国企干部的初心,在金钱的扭曲下,丧失了理想信念,泯灭了党性。以权谋私,将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抛之脑后,逐步走上腐败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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