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首富“梦碎”?白手起家打拼30年公司或易主 操纵市场被罚1.3亿( 五 )

具体而言,何思模于2016年12月1日、12月5日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卖出“易事特”120万股、299万股,卖出股数占持股计划总股数的96.15%,扣除交易税费后获利7978.25万元。2016年12月5日,何思模将“朱琦”证券账户所持“易事特”全部卖出,扣除交易税费后获利 322.77万元,上述交易扣除税费后共计获利8301.03万元。

东莞首富“梦碎”?白手起家打拼30年公司或易主 操纵市场被罚1.3亿

易事特披露高送转预案提案后,公司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

证监会认为,何思模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拟对何思模没收违法所得8301.03万元,并处 8301.03万元罚款。证监会表示,上述行政处罚是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思模的事先告知,拟处罚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该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据2018年5月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何思模最终罚款金额被定格为1.28亿元。其中,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对何思模没收违法所得 6399.71万元,并处6399.71万元罚款;根据当事人短线交易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对何思模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