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数字支付概念先行 子公司产品因超范围读取信息遭整改( 六 )

新国都回应称,“嘉联支付与金服技术及其子公司的交易内容为金服技术及其子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主体审核认证类服务等,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确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业内人士认为,主体审核认证类服务是监管要求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正常的支付鉴权行为,但对于验证用户身份的信息要求有限,此次嘉联支付超范围收集用户信息并非因正常支付业务的主体审核认证。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认为,若嘉联支付将超范围收集的信息售卖至旗下征信机构,那么这将触碰了对于个人隐私权益保护的监管红线。但目前,由于我国尚未有个人信息隐私权的相关法律条文出台,因此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征信机构的数据买卖的权责问题不好界定。

上海交通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渊称,“数据合规领域的强监管时代即将到来。全国人大十三五规划涉及的最紧急的立法其中就包括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预计在未来1-2年之内,这两部法律就会出台。”对此,黄大智称,若以上两部法律出台且法律责任界定明晰的情况下,由于个人信息数据保护,或将会对现有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盈利模式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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