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嘉城司法所受理一起家庭财产纠纷:释法说理,走法律程序

8月27日嘉城司法所接待窗口受理了一起母亲患老年痴呆症,子女私自将其存款平分,从而引发的矛盾。

在受理案件之后,调解员首先确定了该案件的当事人户籍所在地为西大,随即在9月4日下午与西大社区的调解主任、社区书记一起,在西大社区进行了调解工作。

到场的申请人为吴某,其母杨某共生有四名子女,吴某为大儿子。在杨某早老住院期间,其大女儿无故将杨某房产拍卖后所得的钱款平分给了其他子女,吴某认为此举不妥,母亲仍未去世,不应该提前分财产,想指定一个监护人来管理这笔财产。司法所调解员在听取完整个事件的经过之后,便对吴某进行了疏导工作,罗列出了与此案相关的法律法规,打印后给了吴某,并指出如果要指定监护人首先需要先确定杨某是否具有行为能力,如确实鉴定为无行为能力的话,则应通过法院或户籍所在的村居委来指定监护人。吴某打算去法院对母亲的行为能力进行鉴定,之后通过法律途径指定监护人。

吴某在临走前并对调解员的释法说理表示接受和满意。

嘉定嘉城司法所受理一起家庭财产纠纷:释法说理,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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