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重点支持先进核能等八大低碳领域,最高资助3000万元( 四 )

二、扶持计划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扶持计划

资助资金按经专家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研发费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务费支出。

(二)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

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予以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项目单位逾期未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已立项项目不予资助。

(三)高端论坛和展会扶持计划

高端论坛项目,按经项目评审报告核定费用的100%给予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展会活动项目,按经项目评审报告核定费用的50%给予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国家/省项目配套扶持计划

1.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配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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