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另一面: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必要性与正确性,我们误会他了( 三 )

历史的另一面: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必要性与正确性,我们误会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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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另一面: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必要性与正确性,我们误会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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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13年 , 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 , 要求根据古制 , 分封子弟 。 丞相李斯加以驳斥 , 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 , 以私学诽谤朝政 。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 , 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 , 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 , 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 , 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 。 此即为“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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