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成上市公司大股东需详细信披( 四 )

当越来越多的个人成为上市公司大股东时,对于个人投资者信息披露的要求应该随之加强。目前这种失之粗疏的状况,主要原因在于以前制定的法规只考虑了披露机构投资者的状况,但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有很大的不同,当这种状况越来越多以后,监管部门应该看到其不同于机构投资者的特殊性,并且根据这种特殊性制定相应法规,以满足市场上更广大投资者的需要。

实际上,对个人投资者成为上市公司大股东,要求其披露更详尽的相关信息,不仅是为了满足市场上更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更重要的是它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腐败等各种违法行为对股市的侵袭。在已经揭露的一些腐败大案中,部分腐败官员以另一个普通人的名义在市场前台进行活动,用他人的“白手套”猎取不法之财的案例时有出现。更有甚者,由于我国身份证管理的漏洞,还出现过一些个人大股东竟然是山沟里的文盲老人或者还在小学里读书的女孩的笑话。如果有了对个人投资者成为大股东的详尽的信息披露要求,这种不正常的状况就很难在市场上有存身之地,投资者也能够获得更多的投资安全保障。■

责任编辑:常福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