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案正义“积跬步”,助整体法治“至千里”( 五 )

“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这些一度困扰刑辩律师的三大难题张耀军都经历过,“我记得有一次会见当事人,我大概上午8点到的,就是不让见,一直耗到下午6点多,期间,我是水米未进,见完当事人出来后,我突然感到一阵眩晕,差点跌倒。我们常说做律师除了斗智斗勇,还是个体力活。也正因为这样,我们律师之间打招呼经常不是问最近又接了几个案子,而是最近锻炼了几次。”赵耀军笑着说道,言语中却透着几许无奈。他说,尤其是碰到一些所谓的敏感性案件,那种无助、无奈的体验,更是刻骨铭心的。

中国著名法学家江平曾说过,“中国现在最大的问题在于私权和公权的冲突,私权在公权中得到利益保护,这是我最大的希望。”

张耀军说,当事人找到律师往往希望律师替自己做无罪辩护,而且他们一般只注重结果而不关心过程,可在律师看来,通过辩护,能够“拿掉”几项罪名,求得轻判,就已经算是有效辩护了。这种期望之间的差距,使得律师的辩护结果经常无法达到当事人的心理预期。

还有法制观念的淡薄,比如,认为刑辩律师就是专门为“坏人”辩护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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