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月入4千负债214万,他在法院做了这些事,最后只需还3.2万( 六 )

据了解,温州市全国率先开展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正是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重要试点。9月5日,温州中院发布全国首个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府院联席会议纪要。9月11日,温州中院联合市金融办通报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工作相关情况,公布温州中院《关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实施意见》。自全面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工作以来,温州法院系统已对经过筛选的19件具体案件启动清理程序。

全国首例!月入4千负债214万,他在法院做了这些事,最后只需还3.2万

对“个人破产制度”这个新事物,大家纠结最多的是——破产之后欠的钱还用不用还?

此前,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曾发文进行解读:

只要清楚制度的基本原理,这样的问题其实是很清楚的:个人破产一旦实施,意味着债务人让渡了所有的财产权,这里的财产权既包括现有资产的所有权,也包括破产期收入的所有权,破产期结束后,债务人方可恢复正常人的身份。

在市场经济当中,破产是不可或缺的一项制度,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