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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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排放一律执行表1的规定

注: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5h , 接触池出口总余氯6.5-10 mg/l 。

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 。

2、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 。 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 , 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 , 执行预处理标准 。

注: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排放标准: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h , 接触池出口总余氯3-10 mg/l 。

预处理标准: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h , 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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