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分析师评选戴紧箍咒:禁拉票 结果不得作激励依据( 三 )

除此以外,券商分析师中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当年及未来两年不得推荐参加评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被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书面自律措施,当年及未来一年不得推荐参加评选;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立案调查期间不得参加评选。

而作为评选活动的主办方,《评选规范》也要求其必须加入《证券分析师评选活动组织机构自律公约》,并在评选活动的组织情况、评价方法的科学性、评选结果的公正性等方面做出相关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自去年新财富评选被暂停后,部分券商研究机构也在调整针对分析师的内部考核方法,以往以外部评选为重的评价方式遭到摒弃。

北京地区某中型券商分析师表示,目前券商对分析师考核一般采用‘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即在考量买方分仓佣金收入的同时,也加强了分析师对内服务投行、经纪业务的打分。“但依靠外部评选给分析师打分的情况暂时是看不见了”。

“现在已经进入十月中旬,两大分析师外部评选项目新财富和水晶球还不见动静,今年应该会继续暂停,待明年再择时启动”。上述分析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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