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大数据公司“非法”!银行或大规模停止合作( 三 )

显然此次“办法”对银行与外部数据合作的合规性要求更为细致具体,在合作对象的选择上也设置了更为严苛的准入门槛。

一位城商行零售业务人士对采访人员表示,该行在与大平台的合作中,平台方会进行流量的初步筛选,对互联网羊毛党、黑灰产进行剔除,但风险策略是由银行拟定的。双方在客户金融信息方面是背靠背的模式,用户数据并不直接相通,平台方的数据来源并不会对银行说明。

强调核心风控不能外包,也是监管的一直强调的。今年以来,在网贷业务量开展较大的地区,如浙江银保监,多次发文强调,各银行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环节外包,今年9月17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消费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重申,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

对于以中小城商行、农商行为主要目标客户的金融科技公司来说,金融信息管理的藩篱不断扎紧,绝非好消息。若无法通过持牌机构对数据来源的合规性审核,以“大数据风控”为主要卖点业务获将在监管的严控下失去用武之地。

但另一方面,绝大多数在信息数据系统方面处于弱势的小型区域性银行,本身是否有足够的能力进行数据来源的识别、审核就是一个问题。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