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大数据公司“非法”!银行或大规模停止合作( 四 )

“数据收集处理上,场外数据缺乏资讯提供者,内部数据也散落在多个系统,且中小银行非机构化风险数据处理能力不足,导致风险数据收集处理难;风险建模上中小银行缺乏专业人才及时更新风险模型,难以满足复杂情景的需求及进行实施监控;风险引擎上,中小银行缺乏自建风险引擎的能力,而市场上提供风险引擎的厂商往往不具备风险建模能力,需要另寻风险咨询公司,因此二者整合效率较低。”由中小银行互联网金融(深圳)联盟、深圳壹帐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共同发布的《中小银行金融科技发展研究报告(2019)》这样指出。

在过去的几年中,市场意识较强、转型较快的小银行,纷纷上马与第三方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增加第三方数据合作渠道,对用户的第三方征信、通讯等实名认证数据加强参考,不论是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导流获客、还是风控共建等,都已在实践中展开了深度合作。未来各种互联网+银行的“联合贷”、“助贷”模式能否继续走下去,将有赖于双方能否找到在合规前提下可行的商业模式。

但对个人金融消费者来说,个人金融信息安全保护不断加强显然是个好消息,个人信息被滥用、盗用的现象,有望得到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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