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扇贝跑了”海参顶? 獐子岛为增添报表利润涉嫌违规采捕( 四 )

而此次獐子岛在伏季休渔期开展野生海参采捕,或已涉嫌违规。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向采访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在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每年的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期间,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都应该休渔。

此外,在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6月修订的《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中,亦有关于“严禁在禁渔期内采捕特种海产品”的表述。其中,黄海区内刺参的禁渔期为6月1日至8月31日。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这一管理条例,人工养殖的特种海产品可不受禁渔期的限制,由养殖方自行捕捞。但根据獐子岛对外公布的信息,其原产地海参属当地野生品种,这无疑要受到以上条例的管控。

獐子岛此前曾披露,獐子岛原产地海参产自獐子岛镇所属4个岛屿的周边海域,采用资源养护,不底播海参苗种,实行大雪配额采捕(对于野生区域的海参采用配额管理方式,在海参品质最好时的大雪时节采捕)。对此,有獐子岛公司内部人士和当地渔民向采访人员确认,这一带的海参就是“野生海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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