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扇贝跑了”海参顶? 獐子岛为增添报表利润涉嫌违规采捕( 五 )

“扇贝跑了”海参顶? 獐子岛为增添报表利润涉嫌违规采捕

准备出海捕捞的獐子岛渔船,2019年8月29日摄于獐子岛东獐子渔港

图片来源:每经采访人员 李诗琪 摄

采访人员在进一步求证过程中,獐子岛涉嫌违规采捕的行为逐渐得到确认。9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电话联系了长海县的渔政管理所,据工作人员介绍,该单位是政府方面对獐子岛一带海上作业,尤其是禁渔期的违规捕捞行为最直接的监管部门。

上述工作人员称,獐子岛一带的海域首先应该遵循农业农村部对禁渔期的要求,而《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亦是大连市方面对这一规定的补充。管理条例中特别对海参、鲍鱼、海胆等特种海产品的捕捞和禁渔期安排进行了详细说明。“獐子岛的原产地海参应受到管理条例的约束,在每年的8月份,是不允许采捕的。”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即便是拥有相关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公司或个人,也应按照管理条例进行伏季休渔。

按照这一说法,獐子岛公司8月的采捕海参行为已经涉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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