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社论:治理大货车超载容不得一次开小差( 二 )

就是在江苏和无锡,也很难说有关部门没有重视。江苏早在2005年就出台了《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明确指出“超限运输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行驶”,也给出了详细且操作性强的规定。2018年9月1日起,江苏省施行《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规定高速公路路口实行劝返模式。

无锡作为上海、苏州、常州、南京之间大量货车的过境地,一直是省市治理的重点。今年2月,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无锡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显示,提到“突出抓好干线公路治超工作,确保超限超载率降至2.5%。”就在不久前的9月29日,无锡启动了新一轮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目标之一就是打击超限超载。

但这些举措都没能阻止事故发生,是时候反思问题出在哪里了。

魔鬼往往藏在细节里。比如,无锡市交通运输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企业监测情况公示》显示,在违法超限运输排名前十企业中,最多超限次数4179次,最少的超限次数1451次;违法超限运输500次以上企业达67家。这是否一定程度上说明,目前对于超限超载的打击力度还不够,有必要提升打击和治理的量级?再比如,此次事故的目击者称,事发路段多大货车经过,但未见“禁止超载”的标识。普通市民都能关注到的角落,为何管理者偏疏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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