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推荐】消费税改革意在深远( 三 )

【今日推荐】消费税改革意在深远

【今日推荐】消费税改革意在深远

不过,《方案》进一步提出:“再结合消费税立法对其他具备条件的品目实施改革试点。”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1]中提到:“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关税法、彩票管理条例(修订)的部内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这表明消费税立法已经在推进的过程之中,相应地,其他品目的改革试点也有望稳步推进。

那么,未来哪些品目可能被纳入改革试点范围呢?在国际范围内,消费税的课征对象较为相似,通常包括烟、酒、机动车、奢侈品、能源产品、污染产品和特定服务等。但各国消费税的征收环节有所不同。对于烟、酒,既有在生产环节征收的(如韩国),也有在批零环节征收的(如以色列和挪威),还有在生产与批零环节双重征收的(如美国和澳大利亚)。能源产品和污染产品的情况类似。但机动车和奢侈品以批零环节征收为主。之所以出现这种差异,是因为不同商品消费税的征管难度不同。机动车实行注册管理,且机动车与奢侈品的销售门店都较少,在批零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难度更低。但烟、酒销售网点分散,在批零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难度较高。由此不难理解为什么我国的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改革会先从高档手表和珠宝首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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