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培训机构频跑路 分期付款消费模式被“消费”( 三 )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先上学、后付款”的学费分期模式,原本是为了减轻学员方的经济压力,但却在不良营销中逐渐变了味儿。

尽管2018年出台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但在现实执行中,一些教育培训机构仍然可以通过一些方式变相规避。

据某消费金融公司人士介绍,很多培训机构以“学费分期”诱导家长买课,偷换概念撇清关系。当家长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学费后,银行等金融机构会扣除相关手续费,将学费一次性支付给课外培训机构。这时家长与申办消费分期的金融机构之间已经产生了借贷关系,而该借贷关系与教育培训机构无关。

“不管家长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从法理上,课外培训机构撇清了退款的责任。”上述人士表示,当学员办理退学,学员家长与申办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仍然是借贷关系,家长还须继续参照还款的规则办理。

不管是一次性付清还是分期付款,当机构突然关门走人后,家长无处追讨,只能待在原地被“割韭菜”,被动陷入漩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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