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627万余元被判刑三年! 广汽原总经理陆志峰妻子受贿案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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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方悦/文

10月1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广东省高院对广汽原总经理陆志峰的妻子刘伟娟受贿案二审判决书。刘伟娟被认定受贿1627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刘伟娟受贿二审刑事判决书如下:(有删减)

?受贿1627万余元被判刑三年! 广汽原总经理陆志峰妻子受贿案落幕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刘伟娟犯受贿罪一案,于2019年4月22日作出(2018)粤19刑初228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刘伟娟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决定以不开庭方式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刘伟娟与其丈夫陆某1(另案处理)共谋,由陆某1利用其担任广汽集团总经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中山市合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合众公司)、中山市合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合田公司)、广州市新佳瑞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新佳瑞公司)在承接广汽集团汽车销售业务、广汽集团汽车零部件运输业务等方面谋取利益,由被告人刘伟娟负责经手收受中山合众公司实际负责人、中山合田公司董事长胡某1(另案处理)、广州新佳瑞公司实际负责人陆某2强(另案处理)所贿送的房产及车位,总价值人民币1390.01万元,港币276万元,折合人民币约1627.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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