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使用租金贷,应看到其中的现实风险( 三 )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相关住房租赁企业因为资金紧张倒闭了,那其是无法继续给房东打租金的,同时,从相关金融机构或企业那里贷款的租金也已经消耗殆尽。如果相关住房租赁企业真的拿不出钱来,那租客就可能面临着房东和相关金融机构或企业两方面压力。

房东方面的压力,大家都能明白,而金融机构或企业压力则在于,如果租客不按时交贷款,便可能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但如果因为住房租赁企业倒闭的问题,想解除贷款合同,那也需要付出较大额度的违约金。怎么看,租客都是整个链条中的“背锅侠”。其中的现实风险,也是社会每一个相关个体需要及时了解到的。

要想真正规避这种风险,给租客一个保障,还租赁行业一个清朗,目前来看,只有两条路径。第一,签订租金贷必须在相关各方都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保障公开透明性;第二,对于住房租赁企业的资金合规使用上,要形成相应的制度设计,并强化监管。

对于第一点,现实其实正在践行。从去年到现在,全国多地都开始整治“租金贷”。去年9月底,上海要求,企业合作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应当事先征得原始房东书面同意,不得强制或诱骗租客使用个人“租金贷”,不得在签约前收取定金或设置其它条件。而近日,南京、深圳、杭州、山西、北京、合肥等六省市纷纷对住房租赁市场进行整治,租金贷也是其中的整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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