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互联网+手机",轻松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六 )

(十三)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的其他情形 。

其中 , 具有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之一 , 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 , 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 , 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 , 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

二、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模式

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有三种模式 , 具体如下:

(一)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处快赔 。 运用“互联网+”思维 , 将移动网络技术引入交通事故处理 , 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 , 当事人可以拍照后快速撤除现场 , 通过手机上安装的移动终端APP或者电子公众平台上传事故信息 , 在线自行协商处理;自行协商不成的 , 还可以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在线定责 , 具备条件的 , 可以在线定损、在线理赔 。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快处快赔 。 通过在县城和乡镇设立的 , 集事故处理、财产损失评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保险理赔等功能为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 , 由保险公司、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派驻人员集中办公 , 受理事故理赔申请 , 办理车辆定损 , 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并进行损害赔偿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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