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要开一场特别的发布会?( 五 )

2018年3月8日 , 部门主管通过部门秘书的个人银行账户向李洪元转款约30万元 , 交易摘要为“离职经济补偿” 。

2018年12月16日 , 李洪元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 李洪元称 , 罪名是“涉嫌职务侵占” , 12月28日 , 补充报案罪名变为“涉嫌敲诈勒索” , 报案人是其前雇主——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证据是那笔从部门秘书个人账户汇出的、30万元的转账记录 。 2019年1月22日 , 经检察院批准 , 李洪元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 。

面对“欲加之罪” , 李洪元肯定选择上诉 , 好在他留了心眼 , 离职谈话的时候录了音 , 而不起诉的直接证据就是一段两个多小时的录音 。 他与华为人力资源部门协商离职赔偿 , 其中未谈及任何以“举报业务造假”来要挟获取赔偿 。

李洪元的代理律师谢连喜说 , 李洪元不具备非法性和强制性两个要件 , “向公司提起的经济补偿是合法的 , 他本人也没有进行威胁或要挟 , 逼迫对方交付财物 。 ”

经过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 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后 , 2019年8月22日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不符合起诉条件 , 决定对李洪元不起诉 , 次日 , 李洪元重获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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