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最新回应:支持起诉 李洪元:我听全国人民的( 三 )

一笔30万元的离职赔偿款反成“敲诈勒索金” 华为前员工李洪元遭到251天拘留一事 正在持续发酵

11月28日 , 有自媒体曝光了一份《刑事赔偿决定书》 , 将华为与一位前员工的陈年纠葛展现在了公众面前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 。 来源:受访者提供 华为前员工 涉嫌敲诈勒索遭拘251天 李洪元向记者提供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 , 被不起诉人李洪元 , 1977年出生 , 大学本科学历 。 于2005年10月入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任职工程师职务 , 离职前在逆变器销售管理部工作 。    2018年12月16日 , 李洪元因涉嫌敲诈勒索罪 , 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 后经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 , 于2019年1月2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 。    深圳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 , 2017年12月到2018年3月期间 , 李洪元以向华为公司上级审计、稽查部门举报其部门主管在部门业务上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要挟 , 从其部门主管何某东处勒索人民币30万元 。 2018年3月8日 , 何某东被迫通过部门秘书的个人银行账户向李洪元转款30万元 。    龙岗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显示 , 深圳市公安局今年3月21日移送审查起诉后 , 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 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 在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 , 仍然认为深圳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不符合起诉条件 , 决定对李洪元不起诉 。 《不起诉决定书》日期为8月22日 。    李洪元说 ,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次日 , 他被释放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来源 :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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