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推荐阅读
- 品牌方|聊控价(一):购买鉴定控价投诉涉嫌违法
- epr|停售警告!亚马逊新规来袭,不提供该注册号则违法!
- 天猫|违法!天猫店员在拼多多倒货被抓,值得所有电商人警醒
- 猫先生|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监测发现 20 款违法 App
- 个人隐私|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监测发现 20 款违法 App
- 中国移动|情报|腾讯、阿里等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被处罚;寺库被申请破产重整;罗永浩限制高消费信息清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清泉出山公司违法被罚 广告称气泡水0卡实为上千卡
- 悦报销|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监测发现20款违法移动应用
- 行政处罚|案件311宗、退还罚没近5000万!广州公布今年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 违法|「净网2021」唐县、涿州、高阳网警依法对违法违规网站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