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权益|监管新政下,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该走向何方


人员权益|监管新政下,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该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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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鹿鸣财经(ID:luminglab),作者:苏苏,编辑:封成,创业邦经授权转载,图源:摄图网。
7月26日,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保障外卖送餐员正当权益提出全方位要求。
文件一经发出,美团等相关平台回应称,已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了多轮实地调研和座谈,将会认真学习《意见》,贯彻并落实外卖送餐员的劳动保障。
大约20天前,同样一份针对快递员的权益保障的意见下发,对快递员的核心利益提出多项针对性措施。
据研究机构的统计数据,截止2020年,中国快递和外卖的从业人数已高达1000万人,两份政策文件得到落实之后,这些快递外卖人员不仅能够灵活参加社会保险,提升福利待遇,从业环境和劳动安全都会得到改善。
就日常生活而言,外卖小哥和快递小哥们是我们高频接触的对象,时常能看到他们在风雨不动地穿梭于大街小巷。诚然,外卖小哥们的各项权益亟待解决,但还有更多的零工就业群体也该受到关注。
新政核心,灵活就业人员的细致三分近期新政策密集发布,除了以上两个针对外卖员快递员的指导意见外,2021年7月22日,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该意见从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出发,在用工关系、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四个方面展开。
外卖骑手、快递员、保洁人员、网约车司机、货运司机.....这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也被称之为灵活就业人员,他们在大城市内奔波,为城市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劳动力。
此前国家人社部相关人员称,我国灵活就业人数已达到2亿人左右,在疫情的冲击下,去年一季度灵活就业人员的人数增长了20%。
而在这多达2亿人的灵活就业群体中,快递员和外卖员仅占灵活就业人员的5%。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过平台接单赚取报酬,没有一个确定的雇主。平台基本都称自己提供的是信息撮合服务,与从业者并未形成劳动雇佣关系。
因此,灵活就业人员与从业单位之间,属于非稳定劳动关系,更是呈现前所未有的复杂性。
劳动关系认定难、社会保障欠缺、组织程度偏低,这些灵活就业人员的老大难问题难以得到解决,不过现在局面已经有了转机。
如邮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过《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昨天刚刚发布针对外卖骑手的《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预计接下来也会发布关于网约车司机和货车司机的相关文件。
上述《指导意见》中的一大亮点,即对用工情况进行了细致的三分法。
第一类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第二类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第三类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按照民事关系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不过《指导意见》中还未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明确的分类划分。以外卖骑手为例,按照经验认定,大部分全职骑手(专送)属于第二类,兼职骑手(众包)属于第三类。
同时,该意见中明确了针对第二类人群的社保条款,即企业是引导和支持,要以尊重劳动者意愿为前提,而并非强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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