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大狗砸瘫:肇事犬不知所踪,也不知主人是谁【图】(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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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砸伤人的狗是谁家的? copyright br />
据了解 , 事发现场是一栋两层的方形厂房 , 厂房四周共有4个楼道可以通往二楼楼顶 。肇事的犬只是从二楼楼顶坠落 , 楼顶边缘有七八十厘米高的水泥围墙 。该栋厂房的房东 , 一楼诊所 , 二楼电子厂及周边的住户 , 均否认是肇事犬只的主人 , 也均表示不知道肇事犬只从何而来 。另外 , 肇事犬只是自行从二楼楼顶坠落 , 还是被人为追赶 , 或者扔下楼 , 均无从查证 。南都采访人员从广州多家法院判决生效的犬只伤人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例中发现 , 一旦能够确定犬只的主人 , 则法院通常会根据《侵权责任法》的“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相关条款及狗主人的过错程度 , 来确定狗主人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 。copyright br />2、无法确定狗主的情况下 , 整栋楼用户都会担责吗?对于被张云告上法庭一事 , 涉事厂房内的部分用户(承租方)认为 , 根据监控视频显示 , 犬只坠落砸伤人的地点是相对固定的 , 自己承租的位置离事发地点较远 , 不应当成为追责对象 。而在二楼天台上种植了花卉和瓜果的某电子厂则认为 , 自己也并非天台的唯一使用主体 。那么张云被坠落的犬只砸伤事件 , 能否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关于“高空抛物”的条款来向整栋建筑物的使用人索赔? [985424.com]
【女子被大狗砸瘫:肇事犬不知所踪,也不知主人是谁【图】】南都采访人员查询得知 , 《侵权责任法》第87条明确 ,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 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 , 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 , 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本案中 , 张云也正是依据这一条款的规定 , 在无法查清“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 , 将“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全部告上了法庭 。但也有广州律师认为 , 张云一案与一般的高空抛物、坠物案件有一定区别 , 即坠落的是犬只是活物 , 能否适用这一条款并获得法院支持 , 尚有待法庭作出裁判 。[98542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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