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2021年的互联网平台竞争版图( 二 )


垂类诸侯:在某个垂类市场里具备统治地位的平台,就是垂类诸侯。外部势力很难攻入它们的地盘,而它们向其他垂类扩张也很有难度。这个圈子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两类:垂类内容平台,以及垂类电商平台。摆在它们面前的无非是三条路:要么不计代价地进行扩张以谋求“出圈”,典型的例子是B站;要么努力深挖所在垂类的商业化潜力,典型的例子是贝壳、汽车之家;要么融入某个霸主的生态系统以获得经营杠杆,典型的例子是阅文集团。
迷惘诸侯:这类平台有一定的用户基数,但是在任何垂类都不占据统治地位;有一定的用户黏性,但是对任何人都不是不可替代的。由于商业化收入不够、估值难以提升,它们也很难获得足够的财务资源以打破现有局面。对于这些迷惘诸侯而言,投向霸主或候补霸主的怀抱,是一个最现实的选择——问题在于,不是每个人都具备被霸主收编的资格。
必须指出,上面的分析框架是高度简化的,忽略了很多特殊情况。例如,存在着许多用户基数很大、用户黏性极低的工具类平台;某些平台的用户黏性在不同的时间点变化很大。而且,我们是以公司为单位,而不是APP为单位进行分析的,这就会忽略同一家公司内部不同APP的差异性。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框架本来就是简化的,是引导我们思考的工具。读者只需要注意我们框架的局限性即可。
互联网平台按照商业化划分的“五个圈子”
任何互联网平台的根本目标是赚钱,也就是商业化。投资者支持一个平台烧钱做用户增长,归根结底还是想通过这些用户赚到钱。互联网平台的赚钱途径可以粗略划分为两种:

  1. 向B端,也就是企业或商家收钱,最典型的例子是广告。这是最早成熟的互联网商业化模式,适用于一切赛道、一切垂类的平台。
  2. 向C端,也就是消费者收钱。在这个模式下,最早成熟的是游戏内购付费,然后是其他内容的订阅或打赏付费。京东、唯品会这样的自营电商,也可以归类为向C端收费的模式。
上述两种商业化模式没有严格的优劣之分。不过,广告模式是较早成熟的;(除游戏之外的)C端收费模式是较晚成熟的,而且成熟过程还在持续。时至今日,绝大部分互联网平台都同时经营两种商业化模式,例如一边插入广告、一边对用户收取订阅或内购费用。具体以上述哪种模式为重点,并不是互联网平台收入的决定性因素。
那么,互联网平台的赚钱能力,是由什么指标决定的呢?我们认为,下列两项指标是最重要的因素
业务经营范围:即一家平台所经营的业务数量、所涉及的赛道数量。一家平台的业务范围越广阔,覆盖的垂类越多,商业化的能力和潜力就越强。当然,任何平台都有自己的“商业化大本营”,其他业务往往只是陪衬。
商业化强度:即一家平台对商业化资源的开发程度。比如说,广告负载率有多高?游戏内购道具的种类和价格如何?VIP付费会员的售价如何?等等。在现实中,任何商业化行为都会不可避免地损害用户体验,所以互联网平台总是在力图找到平衡点,不能竭泽而渔,而且要为未来留下增长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商业化强度”其实是由两种因素共同决定的——平台能做什么,以及想做什么。举个例子:一家视频平台的广告负载率比竞争对手低很多,有可能是因为平台不愿意插入太多广告,也可能是产品特点决定了没有那么多广告位。如果一家公司的商业化强度低于预期,外部人士很难判断到底是公司不想做,还是不能做。这就是资本市场对互联网平台的收入预测永远与现实差一大截的根本原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