薅羊毛|男子贩卖个人信息2300余条获利400余元,被判刑8个月
浙江台州市黄岩区法院日前审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被告樊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20年10月,因诈骗罪刑满释不到半年的樊某找了份刷短视频“薅羊毛”的兼职,并花1万元购买自动刷看的软件。此后,他在网上看到有人收买公民个人信息绑定短视频软件账户并通过批量刷短视频提现,有一定互联网技术的樊某利用一些网站的漏洞,下载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以每条0.15元~0.3元的价格出售。据统计,樊某共出售个人信息2300余条,非法获利400余元。
【 薅羊毛|男子贩卖个人信息2300余条获利400余元,被判刑8个月】法院审理认为,樊某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因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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