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消费者有底气对违规营销短信说“不”
随着“双11”促销活动临近,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于10月25日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电商平台短信营销行为。会议要求,电商平台要立即全面自查自纠零售、金融等相关产品的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据10月27日中国新闻网报道)
商家促销,无可非议,但通过短信进行营销,前提是必须征得用户同意。无论是《民法典》还是《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都明令禁止擅自发送商业营销短信这一行为。而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监管部门可对违规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当下,许多商家在未取得注册用户同意的情况下,促销短信满天飞,然后给退订短信设置重重门槛。此前就有网友吐槽,想一次成功退订短信是不可能的,要进行“T”“复T”“复T即可”等多种组合尝试。可见,商家此类行为不仅仅是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而是已然触碰法律红线,应当严惩。
事实上,每遇 “6·18”“双11”“双12”等网络购物狂欢节,消费者在体验购物便利的同时,更要忍受营销短信的狂轰滥炸。应当说,通过职能部门的不懈努力,违规营销短信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也应该看到,违规营销短信并没有匿迹,仍然严重干扰着消费者的正常生活。
究其背后的原因,一则是消费者的电话、地址、购物喜好和习惯等,都在电子网络中一一呈现,对商家来说这是大数据的基础,是营销的资源,然而对消费者来说,却是一种被动的无奈。再则就是治理违规推送营销短信,不断面临新情况、新变化。比如,一些平台随意改号,使得垃圾短信更具隐蔽性,增加了监管难度;一些不法分子借以发送虚假营销信息的“伪基站”,成为滋生电信诈骗的“温床”。这些现象客观上要求治理手段不断升级。
说到底,违规营销短信屡禁屡现,除了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的裸露外,电商平台、购买服务的商家、法律意识淡薄的卖家、电信运营商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毕竟是他们将抵御营销短信的责任推到消费者身上,忽略了消费者对信息的自主选择权。
因此,在“双11”到来之即,就商家短信“轰炸”消费者一事,除提前依法叫停违规营销短信外,相关执法部门也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一步调查追究、严惩涉及个人信息泄露、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只有让违规违法者感到疼痛难忍,营销短信满天飞乱象才会得到有效遏制,才能真正扎牢“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的篱笆。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让消费者有底气对违规营销短信说“不”】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举报/反馈
推荐阅读
- 电商|俞敏洪或要“转型”?在电商平台做起直播带货,是有何打算?
- 亚马逊|告别“好评返现”,商家侧的“晒单有礼”还有意义吗
- 建设|日照:建设数字社会 让生活更美好
- 大型超市|大型超市靠什么赚钱?很多人以为只靠卖货,其实还有2个隐藏途径
- gt2|拼多多 realme 超品日开启,这些价格让人难以拒绝
- 平价零售|平价零售悄然走红,"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了?
- 买家|网购到底有多不靠谱?看完网友分享的这10张照片让你知晓一切
- 雷士照明集团副总裁兼电商总经理曾宇衡:直播电商加强了品牌与消费者互动|定制快讯| 雷士照明
- 电商|为何中国电商压制实体,而日本实体店却“干翻”电商?有4点原因
- 百叶窗|淘宝上要价900的杜亚电动百叶窗拼多多上就卖600,让我来试试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