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快递被虚假签收后毁损,买家该找谁赔?法官支招

【 快递|快递被虚假签收后毁损,买家该找谁赔?法官支招】“双十一”过后,从物流信息上看着心爱的包裹离自己越来越近,“剁手党”别提多兴奋了。然而,常常有快递员以“打电话无人接听”“敲门无人应答”为由,未经收件人允许就将快递存放在门口、快递驿站、快递超市或其他存放点,有的甚至直接点了“签收”。这种情况下,万一“剁手党”没有收到自己的包裹怎么办?快递被虚假签收后如遇毁损,买家该找卖家还是快递公司赔偿?遭遇虚假签收,收件人第一时间应采取哪些措施可以减少损失呢?
快递|快递被虚假签收后毁损,买家该找谁赔?法官支招
文章插图
1、快递“被签收”后缺件先由卖家赔
刘女士通过电商平台从卖家董先生处购买了两枚金手镯,共计3万元。董先生将饰品委托物流公司承运,保价3万元,运费合计149元,货单载明请当面验货后签收。物流公司快递员在未经过刘女士当面验收和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将货物放在了快递超市,同时在物流平台上做了签收处理。刘女士取件验货时发现少了一枚手镯,她立即联系快递员表示货物缺件拒收,快递员将快件取回。随后刘女士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卖家董先生和物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货物损失3万元以及快递费。
法院审理后判决由董先生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为何物流公司不承担责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分析,从网络购物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可知,本案中,刘女士与董先生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董先生与物流公司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在买卖合同中,刘女士支付了货款,即已完成了买受人的付款义务,而董先生作为卖家的交付义务是将货物送到买家手中,由买家签收。在运输过程中,卖家董先生作为托运人委托物流公司将货物送至收货人手中,但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未经过刘女士当面验收和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将货物放在了快递超市并在网站平台上做了签收处理,导致刘女士未收到手镯并退货。在买卖合同中,卖家董先生因尚未完成货物交付义务,构成违约,所以由他赔偿货款和运费。物流公司在履行运输合同过程中擅自将货物交由非收货人签收,未完成合同义务,也构成违约,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只约束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卖家董先生与物流公司之间的运输合同纠纷,董先生可另行主张权利。刘女士并未与物流公司直接签订书面或口头的运输合同,所以法院对刘女士起诉物流公司承担赔偿损失的请求不予支持。
从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中,我们可以确立身份与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中明确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2、非本人签收证据不足难胜诉
在上述刘女士购买金手镯案件中,因为已经有了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虚假签收事实,所以董先生另行起诉物流公司赔偿容易获得法院支持。
在裁判文书网中,法官以“虚假签收”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发现众多案例中买家因被虚假签收而没收到包裹,卖家起诉物流公司反而败诉,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证据不足,即如何证明快递被虚假签收的事实。另一方面,快递签收方式有很多种,不能片面地认为并非本人签收就是违约。
胡先生通过快递公司给朋友邮寄日用品,之后他看到快递签收显示是“已签收,他人代收”。胡先生认为快递公司没有尽到投递义务,便以服务合同纠纷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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