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怎么找“主播带货”才不亏?( 五 )


原因在于:
其一从法律角度,经纪合同、合作协议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双方协商空间较大。
其二如签订劳务合同,因双方属于中长期合作,不适用于短期的劳务。其三签订劳动合同,因其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双方就是劳动关系。
这一切意味着,网红主播可以提前30天通知MCN公司解除合同,MCN辛辛苦苦打造的网红因为离职可能要遭受巨大损失。
若MCN辞退网红,需要提前30天通知他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且若是公司违约还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不过从实际市场角度看,小MCN公司一般不会签订四者,最多是品牌MCN主播三者合作协议和MCN主播单方合作利益分配的协议。
主要当中涉及到“自己的账号归属问题”“IP运营内容产出问题”,网红收益分配问题。
一般来说MCN(甲方)扣除因乙方(网红)从事相关业务产生的广告费、设备租赁、差旅费和个人形象打造等各类成本后,按照双方协商的比例进行分配。
还有点要注意的是“人设条款问题”。
当主播发生欺诈(如学历造假),恶意行为(传播不良信息)导致各种有损MCN机构平台的利益问题双方赔付责任等。
在对品牌方面,商家喜欢深度垂直的MCN,如食品、母婴品类就做细分,这样不仅专业且足够深耕,另外还有三点分别是:1. KPI指标,2. 商品条款,3. 商业秘密。
前者为保证商品的GMV或ROI达到商家预期,商家会在合同中将KPI指标约定好,这种情况下机构方需要完成约定的多项数据才能被认为“完全履约”,这就很容易形成争议。
所以为减少双方产生纠纷的可能,尽可能明确KPI(退款率、销售额)或者ROI不达标时,双方的分成比例和责任,这对彼此都有积极作用。
其次商品条款主要表现在消费者权益,侵权问题,产品资质,发货与实际有差异等问题上。对于机构来着这不仅面临赔偿责任,商誉受损甚至会被追究形势风险,这对MCN来说非常重要。
在MCN与商家签订协议中,商家给予的价格是否是市场最低价是首要考虑问题之一,若商定价格后市面出现更低同类商品或者商家给予其他主播更低优惠,那MCN的竞争力就会大打折扣。
最后关于商业秘密,在直播行业中MCN机构会通过争夺更多“优质货源”或“更低的商品”价格来保证自身在市场的“竞争力”,因此保护机构在经营中知悉获取的商业秘密是核心。
主要包括5个方面:客户名单、供应方名单、商品信息、商业计划、合作情况。
主播签约MCN视角重点考量的维度有“业务类型,业内口碑,扶持政策”,尽管大公司条约可能比较苛刻,但公司给予的分成和业务量也相对有保障。
一些打着“不分成,不约束”的挂靠公司相对没有大大意义,不如自己做。因此不论合作哪家,主播一定要看清楚条约以免遇到不必要的麻烦,最后一切以合同为准。
总结一下:
就目前短视频平台发展来看,平台侧完成“供应端”改革和管理至少要1-2年时间,在用户时间分配转移上品牌还有两次红利:
1. 平台管理不标准的短暂机会
2. 头部腰部主播两级分化严重
因此品牌方算好ROI大胆做“主播带货”的动作完全没问题,想要“品效销“三合一,其他维度的种草也是不可分割一部分。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王智远(ID:Z201440),作者:王智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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