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消费者集体投诉,你双十一买的欧莱雅可能买贵了( 二 )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新安向采访人员介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商家以“最低价”吸引消费者,宣称“双十一”期间某商品是“最低价”,而实际上,部分消费者以所谓的“最低价”购买商品后发现该价格根本不是“最低价”。商家所发布的广告信息涉嫌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有误导消费者嫌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同时《广告法》第五十三条还规定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按照上述规定,消费者依法可以要求商家赔偿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商家涉嫌违法的行为。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申潇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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