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双十二”临近这份消费提示请收好

在刚刚过去的双十一网络狂欢购物节,全体网民贡献出了5403亿消费额,滁州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滁州市消保委投诉系统共收到消费投诉举报1078件,其中涉及网购462件,占总投诉举报量的42.86%。
那么电商“双十二”又临近,在“直播”销售方式盛行的当下,为了让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远离不良套路,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滁州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价格优惠的同时,尽量规避网购虚假宣传、先涨后降、违法搭售等陷阱,科学选择,理性消费。在购物过程中要注意做到以下四要:
一、预售消费要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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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选择预售商品时,要了解预付定金制度,一定要提前仔细阅读规则,权衡利弊,确认值得购买后再下单支付,同时要知晓未能如期支付尾款将要承担的责任,避免因盲目交定金而在经济上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还要注意商家是否给出消费者犹豫考虑时间,注意发货时间和商家承诺退款时间。对“双十二”期间各电商平台五花八门的促销广告,建议消费者不要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更不要被“优惠”“低价”“促售”“打折”等冲昏头脑,警惕“明降实涨”等价格陷阱,避免权益受损。
二、信息泄露要谨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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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双十二”临近这份消费提示请收好】建议消费者选择经营规模较大、访问量较大、信誉度较高的正规电商平台。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或者货到付款等安全支付方式,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或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扫二维码等付款的方式;注意不要随意填写或告知他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防止因个人信息泄露遭促销短信轰炸、银行卡被盗刷等风险。
三、货到收货要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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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商品时,消费者应当行使“先验后签”权利,仔细验货。尤其是一些贵重物品和易碎品,一定要确认货品完好无损并符合双方的约定后再签收。遇到快递商品损毁或者与约定严重不符的,消费者有权拒签。
四、交易凭证要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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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网络购物证据,例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单或送货单等,以便出现消费纠纷时能及时有效维权。此外,消费者如遇消费纠纷可先行与经营者或第三方平台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和解,应及时拨打12345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或者微信小程序进行投诉维权。

【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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