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的发展使网上购物跨越了空间维度,节省了时间和很多线下资源。平台经济促进消费升级的同时,也为创新研发提供了更多的动力和便利。然而,新型商业模式下,也滋生了很多利用新技术的违法犯罪行为。多个案例显示,电商产业商品数字知识产权侵权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障碍。
电商产业数字作品产权,主要包括“网店图”、“网店商品图”以及“原创宣传广告图”等数字作品。
电商产业商品数字知识产权侵权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种为“一键搬店”,这也是目前最常见的侵权模式,即“李鬼网店”。也就是未经网店所有者同意而全盘复制,跨平台盗图抄店,另开一家。
2021年4月,江苏常熟查处全国首例跨平台盗图案,涉案者为原网店员工,离职后开办山寨网店,盗用产品模特图、产品质检报告、商品详情页(装潢)、包装图等,通过无证经营虚假宣传和仿冒混淆行为牟利。不良商家月销售量价值达200多万元,对被盗图商家造成了巨大影响,然而最终罚金仅5万元。违法成本之低,维权成本之高,让原创商家苦不堪言。
第二种为“盗图抄店”,即“山寨网店”,类似山寨A货模式。涉案网店会盗用其他网店正版商品图,却以低质仿款低客单价抢市场抢销量,据电商行业内部人士透露,有的盗图卖家一年能轻松赚到两三千万元。
今年9月底,浙江绍兴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网络跨电商平台“盗图抄店”开出了首张“罚单”,金额为1.38万元。涉案商家跨平台盗图抄店,复制某猫店铺“某恩旗舰店”中热销第一名产品的页面设计(宣传的产品图片、图片中所描述的文字、附带的产品遮光度检验报告),还将其复制的产品网页中“某恩”图标修改为“某寒”商标,因低价卖“同款不同质”商品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李鬼网店”和“山寨网店”的商业逻辑,本质还是靠偷盗和仿冒来节省成本,电商平台的很多原创商家,都亲历过自己原创店被抄、爆款图被盗,被人以次充好售卖同款却不同质也不同价的产品,不仅大幅减少店铺销量,还会经常遭遇大量莫名的恶意投诉。
与传统售假模式中主要假冒大品牌商家产品不同的是,这类跨平台盗图抄店行为所涉及双方“严重不对等”:盗图商家随时换链接上盗图抄袭商品,毫无“犯罪成本”,而被盗图抄袭商家维权付出的时间、精力、成本巨大,但赔偿额度极低。
在侵犯电商产业商品数字知识产权的同时,这些“李鬼网店”“山寨网店”还同时涉嫌不正当竞争,但是,无论是优先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以“混淆行为”进行处罚,还是涉嫌知识产权侵权,处罚力度都不足以达到法律的惩戒和威慑作用。
“一键搬店”、“一键盗图”事件频发,本质上是知识产权没有得到部分电商平台和行业从业者的足够重视所引发,忽视了电商数字产品研发、制作的重要性。再加上侵权电商所售卖的商品单价较低,行业内都没有形成共识,消费者更不会在意电商数字知识产权情况。
据媒体报道,“李鬼网店”“山寨网店”们的“小抄袭”已经形成了一种另类的网络“黑产”,大多数受害者是中小网商,维权能力弱,承担风险能力低,面对这样更为隐秘的新型售假方式,跨平台维权却遭遇一些社交电商平台处置速度慢、甚至不闻不问的对待,而网商一旦错过爆款短暂售卖红利期,辛苦付出有可能面临功亏一篑的结果,所以这类恶意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原创中小商家的创新打击往往是毁灭性的。长此以往,不仅恶性竞争蔓延,数字知识产权被抄袭、剽窃挤压,终将导致产业缺乏核心竞争力,不仅会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还会严重阻碍整个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和消费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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