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男子在前女友生理期内,4次将其强奸,赔偿5万元后仍量刑5年

【26岁男子在前女友生理期内,4次将其强奸,赔偿5万元后仍量刑5年】


26岁男子在前女友生理期内,4次将其强奸,赔偿5万元后仍量刑5年


辽宁大连 , 26岁男子张某与前女友程某分手后 , 以2人私密视频与裸聊截图为要挟 , 在程某生理期内 , 4次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 程某报警后 , 张某认罪认罚 , 其家属代为赔偿程某5万元后 , 获得谅解 。 目前 , 张某因强奸罪被起诉 , 检方建议对其量刑有期徒刑5年 。
(案例来源:中国检察网)

以案说法:既然不爱 , 请别伤害!感情是需要两个人来维系的 , 假如一方不爱了 , 就要理智对待 。 就算要挽留对方 , 也应当以正确的方式处置 , 切勿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 否则不但不能复合 , 反而会令这段感情变为女方的恶梦 。
虽然张某手上的私密视频与裸聊截图是程某自愿的情况下获取的 , 但其用来要挟程某 , 发生关系 , 显然就触犯法律了 。
我国刑法规定 , 除了使用暴力手段以外 , 采用胁迫或其他手段 , 违背妇女意志 , 并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 , 应当以强奸罪立案侦查 , 并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 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 。
本案中 , 张某利用程某害怕个人隐私被公开的心理 , 致使其受到恫吓后处于不敢反抗状态时 , 违背其意志 , 并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 。 其行为上属于使用胁迫手段 , 强奸妇女的 , 因此张某构成强奸罪 。
需要注意的是 , 虽然张某有多次强奸行为 , 但并不属于“强奸妇女多人的”法定加重处罚情节 , 因此 , 张某的量刑仍会在有期徒刑3年至10年之间 。
根据《强奸案量刑指导意见》规定 , 强奸妇女一人一次的 , 将在有期徒刑4年以上6年以下确定基准量刑 。 但强奸妇女一人多次的 , 每增加一次将增加有期徒刑6个月至9个月 。
换而言之 , 如果张某的量准刑是有期徒刑五年的 , 那么因其4次强奸程某 , 故其量准刑将增加至有期徒刑6年6个月至7年3个月左右之间 。
同时该《意见》还规定 , 在侦查阶段就认罪认罚的 , 可减少基准刑的15%-20%;赔偿并获得谅解的 , 也可以减少基准刑40%以下 。
当然 , 张某在女性生理期对妇女实施强奸行为 , 在量刑时也是会酌情从重处罚的 。
综上所述 , 检方对张某建议量刑有期徒刑5年 。
最后 , 提醒广大女性网友们 , 当受到他人要挟时 , 不论对方是要据此发生关系或是索要钱财 , 都应当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 妥协 , 只会令对方更加肆无忌惮的任意妄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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