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经思量 , 郭建军决定将卷宗退回 , 并列出补充侦查的提纲 。
七、结局无奈 终成谜案
两个月的补查期限很快过去了 。
由于当年的证据多数已失去取证价值 , 相关鉴定也无法实施 , 补查未能给出满意结果 。
郭建军只好按章办事 , 撰写了审查起诉终结报告 , 指出相关问题:
一是赵连新在审查起诉阶段翻供 , 称杀人焚尸的供述是被刑讯逼供后捏造的;
二是被害人死因不明 , 且缺乏证明赵连新是凶手的有力证据;
三是被害人身份不明 , 更无相关证据证明憨子就是死者 。
2006年1 月 , 案件再一次被退回补查 , 令人无奈的是 , 补查结果仍然证据不足 。
据此 , 郭建军提出自己的审查意见 。
总的来说 , 现有证据只能够证明 , 有一身份不明的男子在赵连新家被烧死 。
至于赵连新后面5次杀人焚尸的供述 , 既不能被证实 , 又被赵连新本人翻供 。 两次补查结果也因为证据不足 , 无法认定其故意杀人罪 。
唯一可以认定是赵连新、刘玉侠二人以“赵连新雷击致死”骗取保金的犯罪事实 。
最终 , 赵连新、刘玉侠被萧县人民法院以保险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 。
死去的憨子 , 成了冤鬼 , 他可怕吗?不可怕 。
身染他人鲜血却还毫无愧疚之心的赵连新们 , 才最可怕 。
赵连新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无法面对村民的风言风语 , 想要重生 , 所以起了杀心 。 试问 , 连几句闲话都受不了的人 , 为何能承受杀人带来的压力?
舆论的确具有破坏力 , 但绝不能用暴力去逃避和解决问题 。 为一己私欲而视他人性命如草芥的罪犯 , 不值得怜悯和同情 。
另一方面 , 司法界业内人士认为 , 赵连新案结局的无奈 , 彰显了我国司法的进步 , 也留下值得吸取的教训 。
其中最值得记取的就是 , 侦查机关调查取证务必细致 , 证据保存务必齐全 。
【遭雷击烧死,下葬两年后死而复生,警察:死者是谁】明知凶手在案却因证据不足而无奈 , 这并非仅仅是法律的无奈 , 更是执法者的无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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