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女子为情夫生子,怕丈夫发现拒相认,娃竟被情夫16岁女儿养大( 二 )


根据《民法典》 ,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 , 即便是非婚生子 , 和婚生子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等同的 , 玉玲对小杰有抚养的义务 , 特别是在小杰已经失去父亲的情况之下 , 靠着一个未成年的姐姐和一个年迈的奶奶 , 明显无法获得更好的生活 , 这时的母亲玉玲对其的抚养责任无法推脱 。

最终在电视台调解员的沟通之下 , 玉玲终于同意和自己的丈夫进行沟通 , 以为风雨欲来的众人 , 没想到却接收到了玉玲丈夫的善意 , 他称自己对于小杰的经历十分同情 , 愿意暂时接受小杰 , 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 但是对于妻子玉玲的行为 , 玉玲丈夫却表示无法接受 。
玉玲的丈夫是大气的 , 也难怪在玉玲外遇之后他依旧接纳了这个妻子 。 而玉玲却在丈夫接受孩子之后 , 想到的不是对丈夫以及小雪的感谢 , 而是对小雪父亲留下的那套自建房的垂涎 , 并称房子有小杰的一半 , 希望小雪不要侵占 。

这个女人的思想已经没有办法拯救 , 而和玉玲想法完全相反的是小雪的回答 , 她称只要小杰母亲对小杰好 , 房子的事情好说 。 一个16女孩的胸怀要在场的很多人感到震惊 , 这一段既当母亲又当姐姐的时间似乎要这个孩子习惯了一切 , 习惯了成熟 , 习惯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问题 。
最后 , 小雪一家的问题受到了村里的重视 , 因为他们家的特殊情况 , 村里为其申请了低保 , 有了这项保障 , 小雪的生活压力也随之减少了许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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