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连女子怀疑丈夫出轨,为惩罚丈夫,将其内裤浸泡百草枯( 二 )



尽管刘英大字不识 , 但百草枯是剧毒的生活常识还是知道的 , 所以她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 , 之所以不是故意杀人罪 , 是因为她的主观意图不是要杀死阿松 , 而是要伤害他的身体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刘英因为莫须有的怀疑和妒恨 , 没能正确处理自己的情绪 , 故意投毒伤害他人 , 手段残忍 , 最后导致他人死亡 , 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 最高可判处死刑 。
因其有自首情节 , 且获得了阿松家属的谅解 , 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考虑其犯罪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性 , 最后法院判处她有期徒刑12年 。

阿松是否出轨不得而知 , 刘英也从未真正调查求证 , 即便有 , 解决的办法也不是“报复” , 知法懂法 , 才能避免很多悲剧的发生 。
在刘英出生的那个年代 , 也许不是人人都有机会读书识字 , 但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 , 和社会对文化要求的提高 , 如刘英一般有猜忌心的人还会有 , 但处理事情时也许会更明事理 , 用法律的手段捍卫自己的权益才是最佳选择 。
【2014年,大连女子怀疑丈夫出轨,为惩罚丈夫,将其内裤浸泡百草枯】(涉及隐私 , 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 ,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 仅配合叙事 。 温馨提醒:尊重原创 , 请不要抄袭搬运和转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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