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伯因与邻居对骂猝死,家属索赔160万,法院判决伸张正义( 二 )


毕竟在生活中 , 争吵的情况时有发生 , 而吵架将人吵死的情况却很少见 。 而明知自己心脏不好 , 需要保持情绪稳定的前提下仍然与人争吵 , 导致自身情绪失控病发的 , 就需要自己承担责任 。

而在本案中 , 根据调查显示 , 双方在争吵时均有过激言语 , 而且双方情绪都很激动 。 而在双方被他人劝走之后 , 汪老板随后三次来到对方家门口进行吵嚷 。 而半小时后 , 余大爷便诱发了心脏病 。
作为普通人 , 汪老板的这一行为便属于未尽到注意义务 , 与对方的猝死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 因此需要承担部分侵权责任
最终 , 法院裁定汪老板承担此事5%的赔偿责任 , 赔偿余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费用8.2万余元 。 随后 , 汪老板服从判决 , 将赔偿金支付给了余大爷的家属 。
这件事的起因只是挪车这一件小事 , 却让两人因此发生矛盾 , 在口角之争中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 也正应了“恶语伤人六月寒”的老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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