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男子与失足女发生关系,遭对方以怀孕要挟听话,结局很悲催( 二 )


郭某那4500元就由肖某、杨某与失足女杨姓女子分掉了 , 不过郭某被敲诈这事并非失足女自己发的信息 , 是肖某和杨某一起商量编造怀孕的事儿敲诈郭某一笔 , 他们认为郭某一看就是怕家里老婆知道自己胡来的人 , 肯定愿意花钱平息 , 这才在多个嫖客中选了他作为目标 。

两人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 构成敲诈勒索罪 , 按《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 , 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 , 或者二年内三次敲诈勒索的 , 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这么一通下来 , 介绍卖淫的肖某等人、几名失足妇女以及郭某都逃不了 , 该处罚的处罚 , 该判刑的判刑 。 这案子就算被警方破了恐怕郭某也感激不起来 , 毕竟他也违了法 , 但要是没破的话 , 郭某或许会因为这一个把柄连续遭敲诈 , 郭某不想影响家庭 , 就该管住自己 , 指望花钱就能把自己干的事儿遮掩掉那是压根不可能的 , 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 。
(当事人不使用真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 配合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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