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姨花4万买外甥女的房子没过户,16年涨到230万,外甥女不承认了( 二 )


也正好 , 那天 , 丈夫出去办事 , 外甥女就跟丈夫说 , 你把这房本带着 , 给你大姨夫写个收据 。 外甥女说 , 她丈夫当时脑袋不知道是糊涂了 , 还是什么都不懂 , 就把这个装修钱和房款给搞错了 , 就在收据上写了“房款”两个字 。
收据是这样写的 , 今收到老姨夫放款四万五千元整 。
事情发展到这里 , 我想大家应该看明白了 , 综合大姨之前的说法 , 还有后面外甥女的说法 , 基本上可以把当年发生的事情经过搞清楚了 。
很明显 , 外甥女因为和单位闹矛盾 , 想把房子卖给大姨一家 , 因为除了大姨一家 , 根本就没有别人去买 , 在2000年 , 4万5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
然后 , 大姨不想买这么远的房子 , 于是 , 外甥女就劝大姨 , 最终 , 大姨终于是想买了 , 可是外甥女和丈夫两人又有了分歧 , 丈夫不太乐意卖 , 但是外甥女执意要卖 , 她的丈夫也就最终同意了 。
就这样 , 外甥女的丈夫就带着房产证去找大姨夫 , 打了收据 , 把房产证给了大姨一家人 , 还承诺 , 等合同到期 , 就把房子过户到大姨名下 。


上面这张图片就是当年 , 外甥女婿给大姨夫写的一张收条 , “今收到老姨夫房款四万五千元整 。 ”时间为2000年3月 , 收款人是外甥女的丈夫 。
可是当问到“房款”两个字怎么解释时 , 外甥女一直坚持认为 , 这是当年的一个玩笑话 , 她一直强调 , 这4万5是她要的装修钱 , 并不是房款 。
可是我却很好奇 , 在2000年 , 谁会拿自己的房子去开一个玩笑呢?你这个玩笑可就太大了 , 我想 , 大姨一家可承受不起这个玩笑 。
外甥女婿把钱拿到手之后 , 就用这钱和自己的一点积蓄 , 在红庙买了一套房子 , 从这时开始 , 外甥女婿就反悔了 , 到了2003年 , 单位的合同到期之后 , 大姨就去找外甥女把房子过户 , 外甥女就以各种理由一再的拖延 。
一拖再拖 , 这就拖了16年 , 以至于大姨和外甥女之间的关系 , 从最开始的和睦 , 到了现在的不认亲情 。
这在16年的时间中 , 外甥女和丈夫觉得自己亏了 , 就一再地向大姨要更多的钱 , 大概数额是差了几毛钱不够3万5 。
外甥女说 , 这个3万5是当时她跟单位买房时 , 因为工作的关系 , 单位给的优惠 , 省下了3万五 , 如今 , 大姨应该把这3万五给她补上 , 可是这一个要求直接就被大姨给拒绝了 。
从那以后 , 两家人的关系就闹僵了 , 大姨不愿意再给这3万5 , 外甥女就不给过户 。
时隔16年 , 外甥女对当年她把房子卖给大姨这件事 , 她认为自己做错了 , 她不应该这么卖 , 她应该只是借给你住 , 也不收你的房钱 。
我的天呢 , 小编看到这里惊呆了 , 你16年前拿走大姨4万5, 然后自己去买了一套房子 , 想必当年你买的房子也不贵 , 过了16年 , 你的那套房子也应该翻了10倍了 , 现在 , 你用你大姨的钱得到了巨大的利益 , 你突然说反悔了 , 要把房子收回去 , 2000年发生的交易作废 , 房子不卖了 , 你觉得可能吗?

小编有话说:
第一 , 外甥女一直强调 , 她只是把房子借给大姨住 , 并不是卖 , 可是 , 看你丈夫给大姨夫写的那张收条 , 还有你把房本都给对方了 , 作为一个有生活常识的人 , 都明白当年发生了什么事 。
那我们就看看主动权在谁手里?
很明显 , 主动权在大姨一家人手里 , 你别看房子的名字是外甥女的 , 假设大姨是原告 , 我们叫诉称 , 就是诉说的一方 , 由大姨来讲述当年发生的经过 , 那么人家法官就会基于大姨手中的证据 , 也就是那张收条 , 再加上对事实的审理 , 就会有个123条出来 , 最后法院认为 , 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
所以大姨才是主动一方 , 你作为外甥女 , 你想收回房子 , 你说给你大姨补偿20万 , 好家伙 , 房子卖了230万 , 你大姨损失200多万 , 你大姨可能同意吗?这根本就不现实 。
第二 , 从2004年之后 , 外甥女口口声声说 , 她找不到大姨 , 事情才耽搁了 , 可是大姨说 , 外甥女的三个电话号码都换了 , 是大姨找不到外甥女 。
那么我们从常识出发 , 谁说的话最具有合理性?很明显大姨的说法更具有合理性 , 因为房子的名字是外甥女的 , 外甥女不着急 。
第三 , 外甥女的丈夫一再的狡辩称 , 他当年给大姨夫写的那张收条 , 其中的房款并不能说明是卖房款还是租房款 , 并不能界定它一定是买房款 。
小编觉得外甥女婿说话毫无道理 , 我想请问各位读者 , 别人给你写了一张 , 收到房款多少的纸条 , 那么你怎么认定房款两字是什么意思?我想各位读者跟我一样的想法 , 房款就是买房子的钱 , 他不可能有其他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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