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7·24事故调查结果公布,分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被砸身亡!( 二 )


3.唐振湘 , 恒达立公司兼职安全员 。 对该起事故负次要责任 。 建议由恒达立公司依据本公司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
4.石科锋 , 恒达利公司油漆工 。 对事故的发生应负次要责任 。 建议由恒达立公司依据本公司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
5.陈钊 , 湘电股份结构件事业部副总经理 ,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 对本次事故应负领导责任 。 建议由湘电股份依据本公司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
6.龚亚锋 , 湘电股份结构件事业部安全主管 。 对该起事故负有次要责任 。 建议由湘电股份依据本公司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
7.何异郴 , 湘电股份结构件事业部生产供销部设备主管 , 对本次事故应负次要责任 。 建议由湘电股份依据本公司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
8.杨琳 , 湘电股份结构件事业部焊装二车间起重机班班长 , 恒达立公司临时雇佣作业人员 。 对事故负有次要责任 。 建议由原用人单位湘电股份依据本公司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
9.贺钢 , 湘电股份结构件事业部焊装二车间大冷作班班长 , 恒达立公司临时雇佣作业人员 。 对事故负有次要责任 。 建议由原用人单位湘电股份依据本公司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
10.何大庆 , 湘电股份结构件事业部焊装二车间大冷作工 , 恒达立公司临时雇佣作业人员 。 对事故应负次要责任 。 建议由原用人单位湘电股份依据本公司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 (《中国基建报》王湘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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