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女子去情人家中幽会,丈夫一路尾随抓现行,冲动行为酿惨案( 二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在本案中 , 肖玉华在看到妻子出轨的场景 , 被激怒后产生了杀人报复的心态 , 在主观上便存在了杀害张伟的故意 。 在行为上 , 用锤子锤杀对方 , 导致其身亡的结果 , 手段残忍 , 情节严重 , 依法会予以严惩 。
在接到报警后 , 警方便迅速地赶到了现场 , 对两人进行调查 , 而肖玉华也如实地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 是自首 。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在肖玉华杀害张伟后 , 主动投案自首 , 并在警方调查期间以及在庭审中 , 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 属于自首情节 , 且认罪态度好 , 可以对其进行从轻处罚 。
最终 ,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 , 判处其无期徒刑 。
【江西一女子去情人家中幽会,丈夫一路尾随抓现行,冲动行为酿惨案】江西一女子趁丈夫不在去情人家中幽会 , 不料丈夫早有打算 , 一路尾随着她最终被抓现行 , 而肖玉华一时的冲动行为酿成了惨案的发生 , 也因自己的冲动行为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 而在婚姻中 , 忠诚原则要求夫妻双方互相尊重 , 并互相忠诚 , 婚外情的存在便是对婚姻关系的侮辱和亵渎 , 失去了一个敢于奋斗和努力的丈夫 , 是丽丽最大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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