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教师也讲“升学率” 绩效不行要被“罚米”
【古代教师也讲“升学率” 绩效不行要被“罚米”】在唐宋及以前 , 对教师业务的考核主要在“教学量”上 , 明代则开始与教学质量和升学率挂钩 。明朝对教育主管和教师的考核 , 除了和其他行业官吏相同的“考满”、“考察”外 , 还单设有“学官考课法” 。
“学官考课法”是明太祖朱元璋推出的教师考核制度 , 于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颁行 。该考核办法的中心是 , “以九年之内科举取中生员名数为则 , 定拟升降” 。据《明会典》记载 , 府学教授有9名学生在乡试中举 , 州学学正有6名学生中举 , 县学教谕有3名学生中举 , 方算称职 , 可获升迁资格 。
平时对教师也有考核 。如在月考中 , 学生三月无长进 , 教师要被扣工资 。当时教师工资由现钞和米两部分组成 , 扣工资的形式主要是“罚米” 。如果学生在学年末举行的“岁考”中仍不进步 , 问题就大了——凡府学12人、州学8人、县学6人以上无长进 , 府州县地方官及所属学校教师除被“罚俸”外 , 还要被“训导” 。
如果“岁考”中 , 府学24人、州学16人、县学12人以上无长进 , 要取消教师资格 , 巡按御史或按察使有权直接开除(罢黜)教师 。不仅教师被处理 , 府州、县的地方官员也跟着受罚 , 要被处以“笞刑” 。
对国子监教师的考核更加严厉 。曾任明代南京国子监祭酒(相当于大学校长)的黄佐 , 在其《南雍记》一书中有这样的记载:永乐七年(公元1409年)六月 , 北京国子监学生唐谦等想出来做官 , 吏部安排考试 , 结果成绩很差 , “不通经书” 。
按规定应该将主管教学的司业(相当于副校长)赵季通治罪 。明成祖朱棣听说后 , 放过了他 , 但就此向全国下发“红头文件” , 规定“凡弟子员再试不知文理者 , 并罪其师 , 发烟瘴地面安置 。”
学生学不好 , 教师要被发配到环境恶劣的地方去 , 这大概是中国古代教育史上 , 考核教师最狠的一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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