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贫不笑娼 中国古代为什么不禁娼?真相太意外
一、娼妓制度与婚姻家庭制度
中国古代的娼妓制度 , 其实是来源于整个社会所实行的婚姻家庭制度 。恩格斯曾经说过:“卖淫是对专偶制(过去翻译成‘一夫一妻制’)的必要补充 。”其实对于中国来说 , 还不仅仅是一个“补充”的问题 , 从根子上就是两个共生共容、相得益彰、缺一不可的孪生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 , 对于男性实行的是一种“有限的性自由” 。
它的限定条件就是:只要是不会破坏婚姻和家庭的性关系就允许;凡是有可能破坏婚姻家庭的性关系 , 则必定严厉谴责与禁止 。?也就是说 , 一个拥有相当的财产和社会地位的男人 , 在家里完全可以除了妻子以外 , 再拥有妾(小老婆) , 拥有婢(丫鬟) 。
他可以只跟妾过性生活(但是不能因此而抛弃正妻) , 也可以与婢发生性关系(只要事后把她“收房” , 纳为妾) 。
但是在家庭以外 , 他却不能与任何女性通奸 , 也不能拥有任何现在意义上的“情人”或者“第三者” 。这是因为 , 如果女方已经结婚 , 这就会破坏别的男人的婚姻;即使女方还没有结婚 , 她的失贞也会破坏她将来的婚姻 , 或者使一个其他男人无法找到老婆 。
这就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里 , 其实非常根深蒂固的“社会公平”的内涵 , 在性关系方面的具体化 。?有限定 , 就必然会有让步和另外的宽容 。
那就是允许娼妓的存在和男人有限度的嫖妓 。这是因为 , 娼妓的社会身份往往是非自由人或者半自由人(所谓“卖身”、“养女”等等) , 不可能与一个有一定财产和地位的男人结婚 , 充其量也不过是被男人“赎身”而成为他的小老婆 。
这虽然往往会使这个男人很丢脸或者没面子 , 但是却并不违反社会制度 , 因为这只不过是把一个女人从妓院转卖到一个家庭 , 或者是纳妾时不找良家闺女却偏要找青楼女子 。
这 , 怪是怪一些 , 但是毕竟无伤大雅 , 于别的男人无妨 , 社会当然不会大加干涉 , 笑话、笑话而已 。对于低阶层的男人来说 , 就是明媒正娶一个妓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 只要那个妓女在婚后能够恪守妇道就行 。
相反 , 如果一个男人沉迷于嫖妓之中 , 甚至连老婆也不要了或者不娶了 , 社会至少也会严厉谴责他 。许多情况下 , 强大的宗族组织还会“帮助”、“挽救”甚至惩罚他 , 例如剥夺他的族内地位、结婚权利或者继承权利等等 。
因为他已经破坏了社会的根本婚姻制度 , 因此被叫作“不务正业”、“抛家舍业”、“生活糜烂” , 甚至是“醉生梦死”、“荒淫无耻”等等 , 等等 。
??正是由于这样一种婚姻家庭制度 , 所以对于低阶层男性来说 , 娼妓是他们合理合法地宣泄婚前性欲或者婚后剩余性欲的现成对像;对于那些有钱有势或者有权有势的男人 , 尤其是士大夫阶层来说 , 娼妓又是他们惟一有可能合理合法地找到的“情人” 。
这是因为 , 在那时候 , 天下的所有女人中 , 惟有娼妓才可能是懂得琴棋书画、多才多艺、善于交际、情感相对丰富的年轻女性;惟有娼妓才可能跟他们吟诗作对、纵论经纬、对酒为歌 。
总之 , 惟有娼妓 , 才可能与他们兴趣相投 , 才可能拥有共同语言和情感交流 。这一点也不奇怪 , 也不是因为妓女们有什么天赋 , 完全是由于整个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和性别角色制度所决定的 。
二、传统女性的5种宿命
在这种制度下 , 对于男性来说 , 天下的女人无外乎分成5种 , 而且各有各的用途 , 泾渭分明 , 各司其职 , 相辅相成 。
第一种是妻子 。是明媒正娶的“孩子妈”和“贤内助” , 负责生儿育女、操持家务、管理小老婆和奴婢 。
因此 , 一个好妻子的条件就必然依次是:
1.门当户对 。以便保证妻子具有相应的持家能力 , 使目前的婚姻家庭能成为“天作之合” , 维护目前男人的社会地位;
2.能够生殖 。以便保证男人能够传宗接代 , 男人的家族能够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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