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小伙7700元工资取不出来,一查余额发现,倒欠银行999个亿( 二 )


当然小杨本身还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 因此在他找到当地派出所开具了一张无犯罪证明后 , 余额也就显示正常 , 他两个月工资总共7700余元完好无损地显示在余额一栏 。 经过这件事 , 小杨也敲响了警钟 , 以后无论遇到谁都要保持一颗防范之心 , 特别是身份证和银行卡这些重要证件 , 不能轻易地交给对方 。
至于骗取小杨银行卡的同时 , 其行为则涉嫌构成犯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

至于小杨 , 他应该庆幸自己对同事洗钱的事自己并不知情 , 因为如果司法机关经过调查认定 , 当事人并非知道借用银行卡的目的是为了诈骗 , 就不属于犯罪分子的同谋 , 不会被追究相应的违法或犯罪责任 。
相反如果司法机关经过调查认定 , 当事人主观上对于违法或犯罪行为知情 , 或对其提供帮助 , 则会被追究相应的违法或犯罪责任 。 如果小杨明知道同事将会把自己的银行卡拿去洗钱 , 还借给对方 , 那么他也会成为犯罪分子的同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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