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快递如果泄密该当何罪?( 二 )


对失密或私拆、损坏、丢失邮件 , 唐代也有相应处罚规定 。当时禁“漏泄”、“稽缓”、“遗失”、“忘误” , 其中对泄密处罚最厉害 , 《唐律疏议》(卷九)中规定 , “诸漏泄大事应密者 , 绞;非大事应密者徒一年半 。”私拆邮件的 , 《唐律疏议》(卷二十七)规定 , “私发官文印封 , 视书者杖六十 , 制书杖八十 。若密事各依漏密坐减二等 , 即误发视者各减二等 , 不视者不坐 。”
此后 , 各朝代对邮递违规的处罚规定 , 均与唐朝差不多 。最后还要提一下的是 , 古代官方投递员都持有牌符一类的信物 , 也就是相当于通行证的驰驿证件 , “一证通行” , 大大减少了快递过程中的人为耽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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