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商家拒不发货、货不对板、伪造好评……网购“踩坑”怎么办?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
本文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消费者网购下单后,商家拒不发货,该怎么办?一款好评如潮的商品,买回来后却发现就是个“样子货”,商家能退赔吗?卖家说一套做一套,这算消费欺诈吗?通过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几起典型案件,一起来看看,网购一旦遇上纠纷,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
两年前的2020年1月27日,杨先生在一家网络购物平台上下单购买一双球鞋,是一位篮球运动员的联名款。然而,杨先生下单后不久,店铺的客服联系他,表示按照原先的订单价格,店铺进不到货,协调进行退款。杨先生当即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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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李先生:当时是因为有一个不可控的因素在,因为当时是球星科比去世,当天因为事发在凌晨,我们这个店铺因为恶意炒作事件被众多的买家拍下了很多的鞋子,当时我们当天已经及时联系了,因为我已经通知了客服去联系所有的买家,说明是无货的情况,因为我们也是进货受到市场价格的影响。
杨先生坚持要求店铺按照订单发货,店铺则明确表示无法按照订单价格进货。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就这样,一年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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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 曾智湄:按照平台的这个规则,365天之后被告没发货,原告也没有这个取消这个订单,那么这个订单就自动按照平台的这个规则就关闭了,关闭了之后原告就向法院起诉,要求这个被告履行合同,要求他履行发货的义务。
订单关闭后,由于商家没有发货,钱款自动退回到了杨先生的账户里。由于订单的收货地址在北京,根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3月,杨先生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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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杨先生:从卖家发布的商品来看,他对于商品的描述和库存量是一个明确的要约的内容,然后我付了款,我承诺购买这件商品了,我们的合同应该已经是成立的了,然后卖家没有发货就是属于违约,我现在的要求就是按照合同上的规定履行他发货的义务。
杨先生希望商家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依然按照最初的订单价格购买那双联名款球鞋。被告店铺则认为,由于订单已经关闭,合同已经没有了效力。
被告 李先生:这个订单在1月份的时候已经是退款,已经是交易关闭的状态,至于为什么交易关闭我也是不清晰,因为我们是没有权限去关闭订单的。商家的角度来说这份合同已经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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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被告认为,这款联名的球鞋曾因篮球运动员去世被恶意炒作、订单量突增、价格上涨,这是一种不可控市场因素,同样影响合同的效力。
原告 杨先生:他所说的不可抗力是因为这双鞋子涨价了。涨价了在他那里是不可抗力,这点我不认同,包括他说合同已经被关闭了这点我也不认同,因为第三方没有权利关闭我们俩之间的合同,所以说我认为合同应该是有效的。
争议焦点:进货涨价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鞋子进货涨价这属于“不可抗力”吗?这份因为超时而被平台关闭的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呢?对于庭审中的这些争议焦点,北京互联网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 曾智湄:消费者下单成功付款,那么我们就认为这个合同就已经成立了,生效了。被告就要负有这个履行合同(的义务),他的义务很简单,就是发这双球鞋,就是这一个义务,那么这个过程当中,你说没有现货,这就是你这个自己库存量到底有多少,那么你必须得先了解,而不能说你在自己没有这个货物的时候,你并没有把这个商品进行修改。你以别的方式引诱消费者去下了单,然后说自己没有货,那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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